因学院4月19日公示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录取结果后有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院拟按招生计划、考生复试志愿、复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补录取。现按学校要求对管理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重新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管理学院大楼236)申请复议,电话027-87556491。
管理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