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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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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22 点击数:

许昌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通告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汉魏故都——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地处中原腹地,既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又是一座蓬勃发展的现代新城。许昌三国文化底蕴深厚,钧瓷艺术独具魅力,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城市环境优美,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国家优秀旅游城等称号。

学校是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和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并入选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1562人,其中专任教师1323人,副高以上职称430人,博士学位教师259人、硕士学位教师74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河南省教学名师2人;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4人入选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拥有4个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4个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4个省级教学团队。聘请院士、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杰青、中原学者等学术领军人才在内的30余名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校举办有62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是一所理工为主、多科协调、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成立有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应用数学研究所、数字信号处理与智能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与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联合成立有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4个河南省重点学科、2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1个河南省工程技术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设有河南省微纳米能源材料院士工作站、河南省复杂系统建模与高性能计算院士工作站、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依托我校建设的许昌大学科技园是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师队伍,实现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2018年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一)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二)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学位俱全)的教授

(1)教授年龄在45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2.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1)年龄在40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985、211院校优先。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河南省“百人计划”人选和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具体待遇详见附件二)。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后视为优秀博士: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2)文科博士应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理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应有1篇发表在一区期刊);

(4)工科博士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2名);

(6)有企业研发经验、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具备潜在经济效益,经学校专业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以上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优秀博士待遇面议。

(三)急需专业博士研究生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40万元/人(4万元/年,补助十年,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

2.安家费:20万元,副教授职称25万元,教授职称3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10万元,副教授职称15万元,教授职称20万元。

(四)一般专业博士研究生

1.住房补贴:校外购房40万元/人(4万元/年,补助十年,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或者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

2.安家费:10万元,副教授职称15万元,教授职称2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5万元,副教授职称10万元,教授职称15万元。

(五)其他待遇及要求

1.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无职称的,校内聘为副教授,享受副教授工资待遇;副教授职称的,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校内教授工资待遇。以上两种情况,享受期限均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博士工作服务期10年,试用期1年。

3.优秀博士、急需专业博士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双证):符合河南省和我校当年公开招聘条件者,按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予以引进,编制内解决工作;不符合招聘和引进条件的,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工作。优秀博士、急需专业博士配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双证),学校按人事代理安排工作。

四、来校工作后,根据工作业绩,可享受的特殊待遇

1.“316”特设人才岗位待遇:被聘为“校园新锐”、“魏都学人”、“颍川学者”者,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绩效奖励工资9-15万/年,科研经费10-50万)(详见附件三)。

2.科研奖励:学院大力实施科研激励政策,除正常的科研绩效奖励外,对于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省级以上人才及团队项目,执行学校相应配套政策;对于高层次的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和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横向科研项目给予5千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

3.符合许昌市英才计划者,可申请享受英才计划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人事处,邮编:461000

人事处联系人 :韩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374-2968820,2973389。

人事处邮箱:xcxyrsc8820@126.com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xcu.edu.cn

请应聘者发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和学校人事处邮箱各一份,简历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学校+姓名”。各专业招聘人数以河南省人社厅审批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