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8〕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94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国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基本条件
国贴、省突、省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
2. 国贴、省突、省贴专家选拔条件见附件1。
二、选拔推荐办法和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国贴、省突、省贴专家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人选1人。(如无适人选,可不推荐)
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
3.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国贴专家,不占控制指标。
4.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先后评选出国贴、省突、省贴专家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 各单位需提交推荐报告、《2018年推荐国贴、省突、省贴专家信息表》(附件2)和《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推荐类别、院系遴选程序、人选基本情况、学院党委对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以及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密情况的审核意见等。
2.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单面打印装订,一式1份,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本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ujia@hust.edu.cn。
联 系 人:喻佳、刘婧婧
联系电话:87556046、87559204
电子邮件:yujia@hust.edu.cn
附件:1、国贴、省突、省贴专家选拔条件
2、《2018年推荐国贴、省突、省贴专家信息表》
3、《专家情况登记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